近日,为提高我国信用评级业的质量和竞争力,促进信用评级业更好地服务于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,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,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《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并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《通知》在提高信用评级质量的基础上,从规范性、独立性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强化了对信用评级行业的要求,加强了评级结果的一致性、准确性和稳定性,构建了以评级质量为导向的良性竞争环境,加大监管力度,强化市场纪律,将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中介责任夯实,以信誉机制为生存基础,充分发挥风险披露的作用。
记者了解到,这份《通知》坚持三个起草原则:一是坚持问题导向、结果导向。二是坚持“自律”与“他律”相结合。三是遵循国际监管原则,结合我国实际。
《通知》从五个方面共16条,包括:(1)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,提高评级质量和鉴别力。(2) 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,坚持评级的独立性。(3) 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机制。(4) 优化评级生态环境,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。(5) 严格监督管理,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。